《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海南民政,三亚民政 发布时间:2026-10-22 11:55:53 点击数: 9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21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省以“银龄行动”为抓手,不断畅通和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各级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将“银龄行动”纳入全省“6+N”志愿服务项目一体推进,打造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椰岛银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根据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民发〔2025〕24号)精神,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实际和省情特色,省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拓展参与领域、优化参与环境,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为自贸港建设贡献“银发力量”。

二、目标要求

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2个阶段性目标:到2029年,初步建立起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平台丰富、供给高效、保障有力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到2035年,“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老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全省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领域不断拓展、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共14条。涵盖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保障知情参与权利、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志愿服务保障、优化老年教育供给、丰富老年文化服务供给、发展老年旅游、加强体育工作、开发就业岗位、维护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广意外伤害保险、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等方面,形成全链条支持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要将老年人社会参与纳入老龄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与其他老龄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职能,将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分领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老龄议事协调机制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将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纳入老龄议事协调重点任务抓好统筹推进和工作落地。

四、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在对标国家要求的基础上,着力凸显我省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持续擦亮“椰岛银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老年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各类“银发人才库”“候鸟工作站”等方式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体育等领域的人员加入,鼓励“银龄行动”项目化运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二是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海南生态资源,开展“游学养”活动,推进老年教育、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组织策划适合老年人的体验式文旅项目,拓展老年医疗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业态,不断提升银发旅游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三是聚焦我省老年人力资源优势,完善老年人就业支持政策,结合用工需求,开发一批适配老年群体的经验型、轻体力岗位,促进老年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需求良性互动。

五、适用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政策执行涉及各级民政、老龄、组织、宣传、社会工作、发改、旅文、农业农村、财政、人社、教育、卫健、司法、住建、交通、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总工会、文联、科协、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为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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